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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国际交流合作处是学校外事管理和涉外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及上级外事机关和学校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和要求,通过对外交流渠道促进学校与国(境)外的文化、教育、学术等交流,为提高学校办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声誉服务。

二、负责学校涉外管理和师生外事纪律教育。

三、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负责拟定学校国际交流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涉外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合作项目的联系、沟通、合同起草和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来校工作的长期、短期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考察、遴选、聘请和接待工作,办理外籍教师在华居留证、外国专家证以及各类证件的报批、签证和延期手续拟定聘用合同,协助相关学院做好教学安排、负责外籍教师工资发放及日常生活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各类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选拔,派遣和教育工作,办理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资料、审核和报批手续,做好出国人员管理和回国后的总结与成果运用工作。

八、负责留学生的招生和日常管理工作,办理留学生来华申请居留许可、学籍注册、转学、休学、退学、奖惩以及结业、毕业和学位证书。

九、策划、组织和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协同二级学院做好学生赴国(境)外留学和交流交换的遴选、沟通和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负责学校邀请的国(境)外来访专家和团组的联系、报批或审批、备案工作,做好国(境)外专家和团组来校交流、访问活动的组织和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涉外函电和合同的起草工作。

十二、负责国际交流合作经费、档案和外事礼品的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电话:(+86)0818-2790007
  邮编:635000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2008室
  E-mail:scwlxygjc@163.com
常用链接:
  教育部 中国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四川省教育厅
  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四川省教育厅国际处
  国家留学网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天府高校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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