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美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不超过40名访问学者于2017-2018年度参加中美富布赖特外语助教项目(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ssistant Program),赴美国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同时进修英语教学法和美国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课程。请根据单位人才培养实际需要,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身心健康。
2.应为各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6.有效的TOEFL网考或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5年5月以后的考试)。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80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至少6.0以上,口语单项不低于5.5分。
国家留学基金为选派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美方提供在美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并免除所选规定课程的学费。
被选派人员资助期限为9-10个月,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0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
1.请按照“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工作中应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申请人。
2.请组织被推荐人选分别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美方报名网站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flta/27进行报名。
请于2016年9月1日至15日完成 http://apply.csc.edu.cn网上申报。于2016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完成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flta/27网上申报。凡未按要求在两个网站上报名者将不予受理。
“211工程”建设高校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材料的接收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时将正式推荐公函(含人选名单及在职证明)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六、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有关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参阅常见问题解答(附件)或与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办公室联系。
电子邮件:Fulbright.FLTA.China@iie.org(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办公室不接受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