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配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 下新增“地方创新子项目”,旨在进一步促进西部项目内涵式发展。2022年我省拟新申报地方创新子项目,现就相关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应围绕国家和我省改革开放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学科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规划以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需要,突出“双一流”和“双高”建设,紧扣“拔尖创新人才、关键紧缺人才、地方和行业急需人才”培养设计申报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3.能够对地区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研究基地等,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三、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四、国家留学生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2022年上半年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批项目。项目获批后的选派计划自2023年起纳入我省西部项目当年度整体选派计划。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2023-2025年)。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纳入我省师资和人才队伍发展总体规划,各高校应严格人员选派,做到派出前有要求、在外期间有任务、回国后有考核、发挥作用有方案,明确回国后发展路径、目标,并为人员回国创作有利条件。
五、申报工作安排:申报单位按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单位公函、《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所依托的政策文件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项目管理办法、《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scwlxygjc@163.com,我处在完善材料后,将于2021年12月17日报送至四川省教育厅。
六、联系方式
四川文理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 弘德楼2006 0818-2791045
附件1:项目申请书
附件2:信息采集表
附件3:项目申请书填写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