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川文理2016[104]号)与《四川文理学院留学生招生与教育管理等问题的纪要》(川文理2016[167]号),为了切实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季)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汉语过级奖: 通过HSK五级、六级者;
2、校级奖学金: 2019级、2020级财经管理专业留学生。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1)符合学校就读条件的世界各国留学生,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5)通过HSK四级考试;
(6)各科成绩不得有补考;
(7)申请HSK过级奖者,在校期间,通过五级以上汉语水平考试。
2、获奖外国留学生如因故不能坚持学习,需要休学或退学, 当年获得的奖学金取消。
3、获奖外国留学生如有违反中国法律或校纪校规的行为,所获奖学金立即取消,同时取消第二年的评选资格。
三、奖学金标准
1、奖学金分优秀留学生奖学金和HSK(汉语水平考试)过级奖,每年评审一次,有效期一年,奖励金额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按在校外国留学生学历生人数的10%评定;
二等奖学金:按在校外国留学生学历生人数的20%评定;
三等奖学金:按在校外国留学生学历生人数的40%评定;
汉语过级奖:在校外国留学生学历生,通过5级获得奖学金500元,通过6级获得奖学金1000元。
2、奖学金评定人数以外国留学生班级为单位,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四、申请及评审
1、凡满足条件的在校外国留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四川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HSK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
2、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由外国留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并签署意见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汇总报学校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3天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3、受理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至9月13日,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川文理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9月9日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