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简称“西部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为保证我校选派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及重点支持领域
选派规模根据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签署的协议确定。
其中,理工农医类学科计划录取占比 60%,优先支持学科领域为:装备制造、先进材料、能源化工、食品轻纺、医药健康、现代农业、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核能与核技术、数字产业(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软件和信息服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
文史哲管艺类学科计划录取占比 40%,优先支持学科领域为教育教学、现代体育、商贸物流、现代金融、现代服务业(科技信息、商务会展、人力资源、川派餐饮、医疗康养、家庭社区等)。
二、选派范围、申请条件及名额分配
申请人须为省内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根据我省公派出国留学的实际情况,为使西部项目更好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才培养目标,项目将重点向地方属高校倾斜。地方属高校推荐名额不限。
已申报“2023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本年度西部项目(限“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人如被前述项目录取,将自动丧失西部项目资格。
三、派出渠道
本年度西部项目派出渠道分为“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及“地方创新子项目”两类。“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由申请人利用个人或所在单位已有合作渠道联系外方,获取邀请信。“地方创新子项目”通过项目获批外方合作渠道获取邀请信。本年度共实施 6 个地方创新子项目。
四、时间安排
5月1日-5月10日: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并准备纸质申请材料(见附件3)报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
5月10日-5月15日:各推选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推荐公函,并将申请人全套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5月10日前未按时报送材料至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而给申请人带来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月至7月:项目评审阶段。
8月:公布录取结果。
9月起:录取人员语言培训,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五、地方创新子项目新项目申报工作
为促进西部项目内涵式发展,使项目更好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本年度西部项目将加大“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力度,减少“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选派名额。请各单位聚焦“双一流”建设和学科人才发展需要,利用已有国外合作渠道,充分发挥自主权设计“地方创新子项目”。
地方创新子项目新项目申报工作与西部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开展。申报单位于5月 26 日前报送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六、联系方式
弘德楼2006,0818-279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