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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3-2024学年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审核:国际交流处   2024-09-02 11:08:32  阅读:

为激励留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成为具有“三心四能五复合”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川文理2023[22]号)学校拟评定2023-2024学年度优秀留学生卓越奖学金和HSK过级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汉语过级奖: 通过HSK-4级、HSK-5级、HSK-6级的学生;

2、优秀留学生卓越奖学金: 2023级留学生。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1)在校大二年级留学生;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通过HSK四级考试;

(5)学习努力、成绩优秀,且各科成绩不得有补考;

(6)申请HSK过级奖者,在校期间通过四级以上汉语水平考试。

2、获奖外国留学生如因故不能坚持学习,需要休学或退学, 当年获得的奖学金取消。

3、获奖外国留学生如有违反中国法律或校纪校规的行为,所获奖学金立即取消,同时取消第二年的评选资格。

三、奖学金标准

1、奖学金分优秀留学生卓越奖学金和HSK过级奖,每年评审一次,有效期一年,奖励金额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按在校外国留学生学历生人数的10%评定;

二等奖学金:按在校外国留学生学历生人数的30%评定;

三等奖学金:按在校外国留学生学历生人数的50%评定;

汉语过级奖:在校外国留学生通过4级获得奖学金500元,通过5级获得奖学金1000元通过6级获得奖学金2000元

2、奖学金评定人数以外国留学生班级为单位,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四、申请及评审

1、凡满足条件的在校外国留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四川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HSK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

2、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由外国留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并签署意见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汇总报学校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3天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3、受理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12日,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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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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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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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留学网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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