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提高孔子学院(课堂)办学质量,提升教师跨文化交际能力,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启动2019年春季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遴选原则,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9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诚信友善,爱岗敬业,组织记律性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在编教师提供在编证明,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须涵盖任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其他报名材料请参见附件1。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须注明教师教龄)、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学校公章及负责人签字(不能为签字章)后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1、国际交流合作处将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交由主管校长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不能为签字章)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至省教育厅国际处审核。
2、省教育厅国际处将对我校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推荐。未按照要求提交的材料审核将不予通过。
推荐人选须参加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5月18日、19日,具体安排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另行通知。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待正式录取后,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排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1.截止时间: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于2019年4月17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行政楼2006,联系电话0818-2791045,预期将不予受理。
3.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在网站上通知,请关注外派汉语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