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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审核:国际交流处   2022-05-23 10:04:22  阅读: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川文理2016[104]号)四川文理学院留学生招生与教育管理等问题的纪要》(川文理2016[167],为了切实做好2021-2022学年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汉语过级奖: 通过HSK五级、六级者;

2、校级奖学金: 2019(春季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留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1)符合学校就读条件的世界各国留学生,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5)通过HSK四级考试

6)各科成绩不得有补考;

7)申请HSK过级奖者,在校期间,通过五级以上汉语水平考试。

2、获奖外国留学生如因故不能坚持学习,需要休学或退学, 当年获得的奖学金取消。

3、获奖外国留学生如有违反中国法律或校纪校规的行为,所获奖学金立即取消,同时取消第二年的评选资格。

三、奖学金标准

1、奖学金分优秀留学生奖学金和HSK(汉语水平考试)过级奖,每年评审一次,有效期一年,奖励金额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按在校外国留学生学历生人数的10%评定;

二等奖学金:按在校外国留学生学历生人数的20%评定;

三等奖学金:按在校外国留学生学历生人数的40%评定

汉语过级奖:在校外国留学生学历生,通过5级获得奖学金500元,通过6级获得奖学金1000元。

2、奖学金评定人数以外国留学生班级为单位,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四、申请及评审

1、凡满足条件的在校外国留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四川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HSK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

2、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由外国留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并签署意见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汇总报学校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3天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3、受理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2523日至527日,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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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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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四川省教育厅
  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四川省教育厅国际处
  国家留学网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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