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6〕7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通知,拟选派1名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赴世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研修。现将我校申请人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留学类别及期限
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6-12个月 (具体以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为准)。国家留学基金负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签证费。
二、申请人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适应能力。须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研修期须在有效的工作合同期内。
(三)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研究成果和工作表现突出。
(四)出国前能获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并于出国前达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和管理
(一)选拔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重点遴选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语言文字相关任务、国家语言服务体系构建、国家语言能力建设,以及聚焦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重大需求和薄弱环节开展研究的申请。
(二)派出及管理
原则上已通过专家评审的人员不得放弃资格。如遇特殊情况,学校需向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以下简称教育部语信司)书面说明情况。
被录取人员纳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统一管理。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研修结束后须严格遵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履行服务义务。
留学人员应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教育部语信司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访学结束回国后须向教育部语信司提交聚焦研究主题的成果报告。应积极以专题汇报、高水平论文、研究项目、国际交流等形式介绍访学收获,展示学习成果。
四、申请流程及相关说明
(一)校内教职工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师资培养审批表》,经各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6月26月之前与个人申报材料一同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汇总审核后提交至学校进行校内选拔。于2026年7月3日将推选结果递交至四川省教育厅进行省内选拔。
(二)通过省内选拔的候选人员于2026年9月1日-4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审核者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2027年12月31日前,被录取人员须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的申请。除签证被拒等不可抗力外,不受理其他原因造成的延期派出申请。
(四)个人申报材料包括:《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一式三份)、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和工作业绩等材料复印件(一份)。
联系方式:国际交流合作处,弘德楼2006,0818-2791045
附件: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