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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的通知
审核:国际交流处   2026-10-30 12:38:56  阅读:次

根据《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6]116号)的要求和规定,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预下达2026年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名额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3级、2024级、2025级在读本科学历生。

二、申请条件

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对华友好,身体健康,持有外国护照或外国国籍证明;

2、2023级留学生须通过HSK5级考试,2024级及2025级留学生须通过HSK4级考试;

3、学习努力、成绩优异,且各科成绩不得有补考;

4、未有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

5、不得同时获得2025-2026学年校级奖学金,以及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三、申请及评审

1、凡满足申请条件的在校外国留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3)HSK-4级、HSK-5级证书;

(4)相关获奖证书;

(5)其他学校认为必要的材料。

2、四川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由外国留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并签署意见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汇总报学校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3、受理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13日,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在读期间,未经批准而自动变更专业、延长学习期限或被取消学籍者,或有违反中国法律或校纪校规的行为,将被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同时取消第二年的评选资格。


附件:《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四川文理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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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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